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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路并进 医改迈向“全覆盖”
  • 2010-07-23 09:24
  • 作者:佚名
  • 来源:东北网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顺利启动

自去年4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改精神,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抓扩面、抓建设、抓普查、抓试点”四方面工作,医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实现了阶段性目标,广大群众切实在医改中得到了实惠。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今年5月底前,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51万人,参保率达到96%。目前,我省新农合已实现全覆盖,参合人数达到1400.8万人,参合率达到98.8%。今年,我省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上,推动“保基本”由量的扩张向制度完善转变。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了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达到了120元以上。新农合门诊统筹已达到8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提高到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平均个人负担比例控制在22%左右,居民医保个人自付比例为48.3%。全部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截至今年二季度,我省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81.5万人次。基本药物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畴的制度衔接和目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新农合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得到有效落实。

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2009年,我省将42个县市区的342家乡镇卫生院、162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今年将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去年底我省就完成了基本药物省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基本药物中标价格西药平均降幅为40.18%,中成药为35.13%,今年2月开始在全省执行招标结果。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省政府出台了11个配套政策文件,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机构建设上,2009年重点启动实施了45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36亿元。在人才队伍建设上,2009年省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增加专门编制,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招录了700名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在管理和服务模式转变上,从抓管理创新入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我省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去年的10元提高到今年的15元。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稳推进,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于6月底前完成55.7万人的第三针补种工作,年初到现在已使3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农村孕妇补服叶酸和农村改水改厕项目正在加紧落实。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和农村试点地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均达到了85%;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城市完成了100%,农村完成了7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了90%;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100%。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顺利启动。在七台河市被列为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我省又把双鸭山市和黑河市定为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把哈尔滨市道里区和黑龙江省医院定为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区和机构,通过多层面试点,探索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途径。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改  黑龙江  基本医疗保障  基层医疗  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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