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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职工大病医保最高可报销4万元
  • 2010-07-22 14:00
  • 作者:杨永生 郑言
  • 来源:山西新闻网

从7月份起,平陆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再次调整,调整的内容主要涉及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线、封顶线和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转额。

此次调整的主要特点是 “一降低两提高”,即降低了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的门槛,参保职工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按照医院级别分别由以前的289元、386元和482元下调为200元、300元和400元;提高了医疗费用报销的封顶线,由以前每年度最高报销19296元和14472元分别提高到40000元和30000元,有效解决了参保人员患大病负担过重的问题;提高了门诊待遇,对建立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转额由以前每人每年的154.36元提高到300元。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保报销标准  大病报销  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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