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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疗卫生改革:65%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2010-07-19 17:18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河北省注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工作,今年将继续深化新医改政策的推进,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速”。

河北省政府日前召开全省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工作会议。该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付志方代表省医疗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与各设区市医疗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签订2010年医疗卫生改革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设区市政府的责任,并要求今年全省确保在6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80%的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会议提出,该省今年将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确保在6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今年4月确定的任务提高了5个百分点。研究制定了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风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购买服务等资金补偿方式,规定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标底价主要参照基层医疗机构现行零售价和外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进行调整,确保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速”。

会议明确,各设区市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并于7月20日前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全部实行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确保9月30日前完成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核定并启动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并启动实施。

对医保门诊统筹,要求城镇居民扩大到60%的地区,新农合达到50%。对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提高到60%以上。在80%的医保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

该省还新增唐山市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目前,原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邯郸市已制订了实施方案,医疗卫生改革路径也已明确,今年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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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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