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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部署未来两年内医疗卫生改革工作(1)
  • 2010-07-19 17:07
  • 作者:佚名
  •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石家庄市紧跟新医改的步伐,重视医疗体系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不断深化全市医疗卫生改革工作。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今年石家庄市医疗卫生改革将强力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等五项重点工作。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对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之间的石家庄市医疗卫生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医保扩面提高保障能力

2010年石家庄市将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237.2万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4%以上。

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20元。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试点扩大到辛集市等12个县(市)区。在晋州等10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5万元。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简化救助程序,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在辛集市和元氏县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

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

积极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定出台市级统筹试点方案并组织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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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卫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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