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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 2010-07-19 17:02
  • 作者:佚名
  • 来源:每日甘肃

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行了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安徽省开展的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将在今年覆盖全省。6月24日,安徽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卫生系统医疗卫生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厅长高开焰和各市卫生局局长以及厅直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医疗卫生改革责任状。

去年12月以来,安徽省32个试点县(市、区)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有序有力地实施了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经过半年的试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了公益性管理体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

二是建立了全员聘用的用人制度,公开选拔了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完成了人员竞争上岗,上岗人员中专业人员达85%以上,分流安置已完成96.1%。

三是初步建立了两级绩效考核制度,有23个县(市、区)开展了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

四是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今年前5个月,试点县(市、区)次均门诊药品费、次均住院药品费、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1.4%、24.7%、22%、7.3%。

五是初步建立了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经费、人员经费、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离退休人员经费纳入了财政保障。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安徽省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安徽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局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把医疗卫生改革任务逐级分解到单位和人员,并签订责任状,全面统筹推进。年末,省卫生厅将依据签订的责任状,对医疗卫生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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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卫生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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