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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贪污贿赂将受严惩
  • 2010-07-16 17:48
  • 作者:佚名
  • 来源:河南日报

农村的医疗服务一直有待提高,为了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减轻农民经济压力,让农民获得更实惠、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我国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对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一些地方把用于保障农民看病住院的“救命钱”当作“唐僧肉”,大量挤占、挪用、套取、贪污,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实利益。7月2日,省检察院召集由审判和有关行政机关参加的查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侦查活动座谈会,就加强专项侦查活动的协作配合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晋华介绍说,为把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从今年4月开始,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查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侦查活动。

将重点查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截留贪污农民报销款的犯罪案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贪污、私分医保资金的犯罪案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收受药品供应商贿赂的犯罪案件;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套取、侵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犯罪案件;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挪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犯罪案件。

会议强调,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贪污贿赂专项侦查活动,需要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密切协同、共同努力,要着力宣传发动,预防犯罪;着力发现线索,打击犯罪;着力交流协作,密切配合;着力加强领导,求实求效。要心里装着百姓、心中想着农民、眼观他们的疾苦,优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以查案的实际成效落实省委“四个重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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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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