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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让健康档案与社区居民“见见面”
  • 2010-07-16 10:55
  • 作者:刘伟
  • 来源:燕赵都市网

记者15日获悉,按照石家庄市卫生局的有关要求,石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自7月起至9月,对辖区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档案与社区居民见面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结合居民健康档案建立情况,采取义诊、体检、入户随访等形式使健康档案与社区居民见面,以切实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活档率。

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有关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化文件,是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收集、记录社区居民健康信息的重要工具;是社区顺利开展各项卫生保健工作,满足社区居民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需求及提供经济、有效、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的重要保证。

近年来,石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城市居民的健康档案建档率已达70%以上。为了使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符合国家新近出台的《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石家庄市卫生局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此次活动。

为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水平和活档率,近日,石家庄市卫生局共印制了80万份《个人基本信息表》发放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要求各机构在9月30日前要在本机构的醒目位置和辖区的小区内悬挂“请社区居民积极参加健康档案与您见面活动”的相关条幅。同时,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组织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在保证《个人基本信息表》能够如数回收的情况下,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真实完整的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并将辖区内重点人群、建档盲点做为重点,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方式营造此项活动的氛围。各机构还将组织人员对填写后的《个人基本信息表》进行审核、归档,对新填写录入的社区居民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中的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记者了解到,新印制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包括了药物过敏史、既往史(疾病、手术、外伤、输血)、家族史、遗传病史等多项重要的健康信息。石家庄市卫生局也继续提醒广大市民:为确保个人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为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提供依据,请您主动与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为您及您的家人建立一份规范的健康档案。

同时,此次活动期间,石家庄市卫生局和各区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与居民见面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相结合。对规范化建档率不达标、措施不得力的机构将予以通报,以确保健康档案与社区居民见面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居民健康档案  社区居民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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