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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4年发展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覆盖
  • 2010-07-12 17:07
  • 作者:佚名
  • 来源:西部网

陕西省经过四年的发展,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保障了农民的健康,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09年陕西经济社会文化蓝皮书于3月25日正式出版发行,其中2009《陕西社会发展报告(2009)》指出,陕西从2004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上半年,基本实现了以省为单位的全覆盖,成为全国第三个实现全覆盖的省份。

记者了解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的四年中,陕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较大成绩。参合率、补助率、大病统筹基金使用率均居全国前列,综合水平位列西部地区首位,有效缓解了陕西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评价。

蓝皮书指出,目前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呈现六大特点。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政府出资为主,筹资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合人数稳步上升,平均参合率达87%;三是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作用显著,农民住院率、慢性病就诊率普遍提高;第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转情况良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支平衡情况较前合理,农民受益面扩大,基金支出比例提高,人均补偿金额上升。截至2007年底,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人员比例增至40.95%,基金支出比例增加到了48.9%,较2004年增长了8.9%,增幅明显;五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层卫生机构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医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农村药品监管和供应网络不断完善;六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直通车制度和药品监管制度平稳运行。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扩大和发展的不断深入,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一些配套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宣传工作不到位、经办机构不固定、经费不落实、技术力量薄弱、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偏低、农民受益率低等不足和缺陷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来。

针对这些问题,蓝皮书也提出完善陕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增强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二是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三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四是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起报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的调整和制定要在作好测算和征求广大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受惠水平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五是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筹资机制,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job02 TEL:(010)68476606】

标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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