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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步早、见效快
  • 2010-07-12 14:43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人大网

农村合作医疗是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出的新医疗制度,在农村合作医疗j建设上,江苏省宿迁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农民参合率是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果的重要标志。据2009年市政府的统计,江苏省宿迁市参加“新农合”人口达374万人,参合率达98.56%,大大高于江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参合率达到95%的要求。

1、政策措施配套。市政府从2005年起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意见》《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意见》《宿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各县区也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保证了江苏省宿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始终规范有序地健康发展。

2、管理体系健全。各级政府牵头,建立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市县区乡均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第一责任人,下设办公室,即“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一级抓一级,形成了有机统一的工作网络。

3、工作责任明确。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专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并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县区乡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4、监督工作到位。市县区领导每年都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到基层、到现场办公,听取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市监察局还牵头组织市财政、卫生等部门对各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运行情况、网络结报情况、落实文件精神等进行专项督查,市卫生局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交流通报督查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

5、控制医疗费用。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的使用。使用目录外药品必须事先告之并征得参合农民同意,一级医院控制在10%以内,二级医院控制在15%以内,市内三级医院控制在25%以内。对有疑问的支出,及时到医疗机构实地核实处方、病历等原始资料。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6、完善便民措施。简化补偿手续,方便参合农民报销药费。各县区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对县(区)乡两级合管办实行网络化管理,参合农民在县(区)内参合医疗机构就诊的可通过网络及时结报,大大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科学管理水平,目前正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系统向村级延伸。

7、提升医卫条件。紧紧抓住省政府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基本设备建设的机遇,大力推进乡镇医院、乡镇卫生院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建设,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技术水平,增强卫生服务能力,狠抓服务行为规范,努力满足农民群众就近医疗要求。

8、农民得到实惠。及时调整补偿方案。根据筹资标准的调整,考虑到参合农民医疗需求变化,先后于2006年、2008年、2009年三次调整补偿方案,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2010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均保障水平达到150元。(1)降低了住院起报点。(2)增加住院补偿比例。2008年起补偿比例调整到60%。(3)提高住院报销封顶线。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8万元。(4)扩大门诊特殊病种,提高补偿限额等等。(5)基本药物制度即将实行,让参合农民早受益,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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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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