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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9月底基层医改试点改革全部完成
  • 2010-07-09 08:33
  • 作者:王丽强
  •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今年我市医改将强力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等五项重点工作。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对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之间的我市医改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医保扩面提高保障能力

2010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237.2万人。进一步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巩固新农合覆盖面,参合率稳定在94%以上。

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120元。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试点扩大到辛集市等12个县(市)区。在晋州等10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5万元。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的基础上,对其经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逐步开展门诊救助,简化救助程序,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在辛集市和元氏县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

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选择50种左右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

积极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开展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结算服务。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定出台市级统筹试点方案并组织启动实施。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

9月底前全部完成基层医改试点改革任务。年底前裕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藁城、正定、井陉、元氏、高邑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省级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落实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招标采购,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价格。建立定期监测报告制度,严格监管过渡期药品价格,努力把药品价格控制在较低水平。

加强对基本药物的监督抽检,逐步建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政策,确保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同步实施绩效工资政策,各县(市)区要在8月底前完成绩效工资办法制定工作,9月20日前完成基础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审核兑现,11月30日前完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核定。

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实行能出能进的人员聘用制。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探索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规范合理的补偿办法。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总门诊量的比例。推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条件

建设9个县级医院,中央投入1.57亿元,地方投入2.14亿元;建设13所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央投入1290万元,地方投入206万元;建设112所村卫生室,中央投入420万元。

制定农村医疗卫生岗位需求计划,启动实施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安排26名乡镇卫生院定向免费医学生的招收计划。安排8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巩固和完善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安排10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积极引导面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的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加强全科医学师资培养。

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完成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888人次;完成培训村卫生室卫生人员5399人次;完成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791人次。

急促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加强城乡医生对口支援工作,严格落实城市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和新聘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一年的规定。重点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技术支持。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探索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

逐步均等化

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8元,按照标准足额落实市、县级补助资金。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并提高信息化水平。

落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按照《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制定考核评价方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确保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2010年底前基本兑现到位。

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2009年基础上,2010年再完成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9.5万人,按照承担的工作量由省统一采购、统一配发所需疫苗、注射器等;再完成对适龄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2.1万人,乳腺癌检查0.2万人;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对104557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为11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补助标准为每例800元;完成2009年确定的3.9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和2010年国家下达的2.8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前期准备工作。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尝试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有激励有约束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多元办医的竞争机制,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将2010年医改所需政府投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市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督导评估,建立考核和信息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和实地检查,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

【责任编辑:落叶情思 TEL:(010)68476606】

标签:石家庄  医改  健康档案  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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