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市场趋势 > 调研 >  检查结果互认只限便宜项目 百姓不买账
检查结果互认只限便宜项目 百姓不买账
  • 2010-07-08 11:35
  • 作者:刘元星
  • 来源:京华时报

检验结果互认本应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然而基层医院的检验结果根本“拿不出手”,贵的检验项目是各医院的“发财树”,核磁共振 、CT等影像检查并不在检验结果互认之列。

近日,卫生部再发通知,要求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目前北京二级以上医院已经实现了检查结果互认。

检查结果互认被视为解决“看病贵”的重要手段,但老百姓对此的反响却一直很平淡,没有感觉到多少实惠。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患者因为病情需要转院就诊,往往是要从“小医院”向“大医院”转。而目前医院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基本上是“向上兼容”——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一般都承认三级医院的化验单,而三级医院的医生往往“不信任”二级医院的化验单。很多患者转院前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化验单根本“拿不出手”。

二是便宜的检查项目“互认”,而贵的不互认。目前已经实现了检查结果互认的项目包括生化、免疫、血液这三大类,其中最贵的是丙肝抗体检查,收费为100元左右;最便宜的血糖检查,一般收费四五元;多数项目收费在30元左右。而动辄千元的核磁共振 、CT等影像检查并不在其列。按照卫生部的最新通知,今年年底可能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不过,核磁和CT都是各医院的“发财树”,这一新政能否在医院落实还是未知数。
 
三是检查结果互认并非强制性的,是否需要重新化验检查,主要取决于病情变化及临床医生的判断。在目前互认的项目中,血液和生化检查结果变化很快,有效期很短。而现在的临床医生一般都是要靠化验单来“说话”,往往会劝说患者重新检查。这也是医生为了规避医疗纠纷不得已的手段。

通过检查结果互认,为病人“减负”——承诺很动人,愿景很美好,但若真要实现让老百姓省钱省力的目标,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检验结果互认  卫生部  CT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