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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年底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 2010-07-06 09:16
  • 作者:佚名
  • 来源:人民网

近日,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卫生部通知称,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对于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强化患者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身感受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和管理,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促进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卫生部要求,各省(区、市)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要于2010年底实现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和常规临床检验项目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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