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05 15:42
- 作者:佚名
- 来源:光明日报
医改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居民的身体健康。
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市人民医院在探索如何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未来的发展,林英权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加大力度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建设,实现大医院与基层卫生院的“双向转诊”制度,还需要解决城乡卫生医疗信息网络建设和社保结算这两个方面的问题。
据林英权介绍,“双向转诊”指的是在基层和社区卫生院,由于设备和技术条件方面的限制,对一些无法确诊和危重的病人转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上一级医院对诊断明确、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转入恢复期的病人,确认适宜者,将重新让患者返回所在的基层和社区卫生院进行继续治疗和康复。其目标是为建立“小病在卫生院、大病进大医院、康复回卫生院”的就医新格局。
林英权表示,目前,市区各大医院的医疗信息网络是共享的,病人的医疗信息在网络上都能十分方便地看到,但基层和社区卫生院的网络却没有与市区各大医院的网络连为一体,因此,当实行“双向转诊”时,因为信息无法实现共享,会造成在大医院看不到卫生院的前期治疗情况和后期恢复情况,在卫生院则看不到大医院的治疗情况等,所以,必须要解决城乡卫生医疗信息网络一体化的问题。
在社保结算方面,如“新农合”规定,村民参保后,在卫生院治疗可以报销70%的医疗费,但在市区大医院治疗只能报销45%医疗费,这样一来,也对“双向转诊”的实施造成了阻碍。如果能理清社保结算问题,按照统一的、合理的标准进行结算,病人就不需要来来回回地多次在卫生院、大医院之间进行结算,而只需要在一个单位、按照最优惠的标准进行结算。这样一来,村民看病就能够既方便,又实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