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01 11:24
- 作者:杨杰松
- 来源:健康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拓宽案件信息与举报渠道,对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说,从近段时间发现和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卫生行业形象,影响十分恶劣。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引导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依法依纪廉洁从业。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分析滋生商业贿赂的深层次原因,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研究制定有效的制度办法和监管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卫生部在《通知》中提出,各地务必在今年内建立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有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2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避免为有不正当商业目的的个人和单位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