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 > 新医改 >  医改:“看病难看病贵”的境况在现实中再次恶化
医改:“看病难看病贵”的境况在现实中再次恶化
  • 2010-06-06 10:08
  • 作者:梅勤
  • 来源:南方都市报

继1300%暴利芦笋片曝光后,又爆出和治癌症有关的8毫克恩丹西酮针剂原料药,每支全成本不到四元,医院零售价每支80到90元,利润率高达2000%左右。

就在中央政治局再次重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之时,广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首季广州公立医院人均门诊费用自2008年后首次突破190元,又上涨了9元“看病难看病贵”的境况在现实中再次恶化。


广州一季度门诊和住院费均涨

根据广州市卫生局公布的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各大医院平均每一出院人次医疗费用情况、广州地区各大医院平均每诊疗人次费用情况等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的人均门诊费用为193元,较去年同期184元上涨了9元。而人均住院费用则从去年的12207元每人次,增加到了13012元每人次。在就诊患者同比增长12.46%的基础上,门诊人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两项依然同比增长了5.01%、6.59%,一片上涨行情。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广州市各大公立医院,而国家新医改一年投入的3900亿元主要用在基本建设和基本保障,没有投入到(二、三级)公立医院,“而基本建设与药品物价体系是没有联系的,不会因为政府投入之后,药品价格就下降,医院还是一样收费,所以感觉不到。”

广州市红会医院常务副院长李庆丰表示,其实目前公布的这一数据是有一定客观原因为依托的。比如诊疗人次的激增,就反映出了在医保制度的不断扩面下,市民就医需要的提高。此外,加上医疗技术的更新,医院经营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和物价上涨因素,应该说医疗费用的上涨在长期内是一个必然趋势。只是应该如何控制上涨的程度,需要一个政策的支持和市场的引导。


多头管理难以协同作战

5月30日上午,卫生部网站上公布了将采取五项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分别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大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表示,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并落实相应补偿机制。这意味着这笔钱需要国家支付,政府加大了自身投入,自然会更加有动力去监管,调控得更加合理。而基本药物占日常药物的比例较高,对群众缓解买药负担无疑是有效果的。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告诉记者,其实新医改面临的问题大家都很清楚,只是一系列政策出台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法真正地贯彻落实。

廖新波指出,新医改以来公布的很多政策,大多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卫生部、发改委、人保等部门都陆续就新医改表明自己的态度,但是一到需要大家协同作战的时候,则很难形成统一的政策措施。


打击商业贿赂需重拳

广州某三甲医院心血管科陈主任告诉记者,以某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来说,我们国家一名患者通过正常渠道购买服用,一个月需要1.7万元的支出,但是如果通过非官方等渠道购买印度、秘鲁生产的该种药品,则一个月的花费降低为9000元。

记者就此案例咨询罗氏、辉瑞等公司的销售人员,均不置可否。但都对中国药价的虚高表示不可理解。

廖新波告诉记者,药价本身并不是问题的核心。在流通环节、销售环节的问题才是导致药价奇高无比的根源。

有业内人士指出,降低药价,根本上是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实现医药分家,切断高价药的利益链条。

广州新海医院某科室曹主任告诉记者,新医改,最根本的就是改变体制,要尽快实现“医药分开”的管理、分业经营。从源头上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经营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确保医院和医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开药,从根源上开始解决这一体制。

广药集团销售负责人方明告诉记者,目前医院和药房所售药品的市场份额比例约为8比2。经过一系列流通环节后,最后药品在进入医院的时候,医院要不要采购这种药,可能医院的领导有发言权,医药的药剂科或药事委员会的人有发言权,最后医生的处方开药给病人,开哪种药,开多还是开少,他也有最终的决定权,“这些层层权力决定了哪些药能够进到医院,哪些药能够销到患者的手中,这些都涉及到利益,也即常说的回扣,这部分钱,也只能算到药价的成本里面。目前这部分费用的行业基本标准是销售价格的15%至30%。”

【编辑推荐】

技术标准为前行铺路 医疗信息化市场今非昔比

未来几年重点开发的超声产品预测

UPWAY智能电子病历集成系统介绍

阿帕斯PACS软件系统

HC3i独家推荐:医疗信息系统方案及实际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黄雀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改  回扣  以药养医  医药分开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