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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农合医疗筹资标准今后每人每年提高50元
  • 2010-05-13 14:19
  • 作者:佚名
  • 来源:福州新闻网

记者12日获悉,今年起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将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我省新设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参保者最高可补20万元。省财政厅称,我省将在3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对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以外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偿。

据介绍,新农合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为缓解市县财政压力,省级财政根据各地财力状况,按年人均96元、72元、48元、30元分四档给予补助。

省财政厅称,我省将在3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对参合农民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以外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偿。

此外,我省还将以设区市为统筹单位设立新农合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充补偿基金,对超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外的住院可补偿费用,再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充补偿,最高额度为20万元。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新农合  医疗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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