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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健康档案将有“国标”
  • 2010-01-14 10:59
  • 作者:佚名
  • 来源:e医疗

据3月份召开的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会上获悉,卫生部将发布居民基本信息、疾病控制、医疗服务、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等5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标准,以规范健康档案,实现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共享。

专家指出,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卫生行业的应用,各地各级卫生主管机构在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领域进行着积极地探索。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地区、各业务系统建立的健康档案格式不一致、内容不统一、记录不完整,信息难以共享,浪费现象严重。

专家认为,健康档案信息主要来源于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和疾病调查记录。为避免成为死档,就需要将信息融入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诊疗工作中,一方录入,多方使用,实现医疗机构、患者、卫生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据悉,近年来,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支持下,开展了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信息标准的研究,并在上海、浙江等地试点,组织近千名专家和卫生工作者,研究制定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基本内容规范和数据标准。

【责任编辑:风逝 TEL:(010)68476606】

标签:区域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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