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新办医保需缴启动金
- 2010-01-27 14:44
- 作者:佚名
- 来源:互联网
据介绍,凡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单位,均应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对目前尚未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单位,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将统一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从9月份起预征收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比例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9%(2009年度暂调整为8.5%),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在初次参保时,需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启动资金,在职职工为每人200元,退休(职)人员为每人300元;职工个人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缴纳大病医疗救助基金,退休人员大病医疗救助费每月从个人账户中扣缴。用人单位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后,参保职工才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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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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