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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今年3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2010-01-25 11:11
  • 作者:佚名
  • 来源:e医疗

8月18日,卫生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出: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根据实施规划,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目标任务是: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国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是: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价销售。

【责任编辑:风逝 TEL:(010)68476606】

标签: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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