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1-19 16:31
- 作者:崔泳
- 来源:e医疗
2007年10月,卫生部电子病历委员会发布了《临床检验结果共享系统互操作性规范》,这是国内发布的第一个医疗信息系统互操作性规范。规范定义了不同医疗机构或信息系统之间临床检验结果共享的集成方式,对于中国医疗行业多系统数据集成和共享具有规范和指导意义。
2009年5月24日, 在南京举行的2009中国医院信息网络大会上,卫生部电子病历委员会进行了“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操作性概念验证演示(POC)”。GE、IBM、芬兰MyLab、天助盈通、嘉和美康以及浙江联众等来自国内外的6家医疗信息系统厂商,运用《临床检验结果共享系统互操作性规范》定义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实现了各自系统的互联互通和结果文档的共享。
中国医药卫生信息协会副会长,电子病历委员会技术工作组组长李包罗教授,在演示成功后表示:“今天的演示仅仅是最基本的概念验证,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大家了解互操作的概念、医疗信息系统的集成方法,以及其中的关键技术环节。但是,目前它还不是一个直接可用的产品,要使它变成真正的产品,还需要医疗机构、研究机构以及厂商共同携手,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资金和时间才可以实现。《临床检验结果共享系统互操作性规范》仅仅是电子病历委员会研究建立的第一个规范,下一步还要建立放射影像、转诊摘要、检查结果、用药记录等多个规范。只有通过各方的努力,把这些规范真正地变成产品,才能真正实现电子病历信息的共享和互操作,才能实现区域医疗信息化,这是正确的方向、技术路线和方法学。”
美国第一任医疗信息技术协调官David Brailer博士说过:“除非我们能够实现医疗信息系统的互操作性,否则医生们就会抵制信息化的投资,潜在的临床与经济效益不可能实现,众人苦盼的医疗体制改革亦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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