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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 如何建长效“养医机制”
  • 2010-01-19 13:30
  • 作者:佚名
  • 来源:e医疗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明确指出,要改革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研究拟定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7月23日新华社)

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实行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一般加成7%—15%),改变长期以来的“以药养医机制”,建立新型的“养医机制”,保障公立医院的有效运行,又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按照4月7日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8-2011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之后,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这三个渠道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具体而言,这三个渠道对于建立“养医机制”的作用又是各不相同的。

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这两项增设和增加的收费能在多大程度上弥补医院的缺口,对此不宜作过高的估计。据北京一家大医院院长介绍,在没有对医院进行企业化成本核算的前提下,目前很难科学界定药事服务费或其他技术性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加之现在百姓负担的医疗费用已经很重,医院管理者一般不会“奢望医疗服务价格在近期有明显的提高”。既然公立医院对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抱“奢望”,那么,在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增加政府投入应当是公立医院经费保障的一个主渠道。

政府较大幅度增加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可以视为政府投入的一部分),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养医机制”,是由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非盈利性决定的。如果政府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公立医院的有效运行,无异于“逼迫”医院自己想办法创收。这些年来以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百姓承担大部分医疗成本为主要特征的过度市场化局面,就是在默许乃至变相鼓励(如允许医院药品加成)之下形成的。正是鉴于这个沉重的教训,“新医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投入的原则,公立医院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养医机制”的思路,这个方向应该是确定无疑的。

同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只是动摇“以药养医”机制的第一步。要使公立医院比较彻底地摆脱对药品利润的依赖,使医务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给患者诊疗治病上,而不是放在“卖药”、“创收”上,实行医药分开,医院不再设立药房卖药(特殊情况除外),将是一个必然的选择。在新医改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医药分开”是各界呼声最高的要求之一,如今《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明确了推行医药分开的改革方向,对于改革“以药养医”机制,将是“釜底抽薪”的重要举措。

从长远看,建立保障更加充分、体系更加稳定的公立医院“养医机制”,除了政府大幅度增加投入,还有赖于在医疗行业推行“大预防”战略,在全社会培养“大健康”观念,通过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附加值”来增加公立医院的服务收入。“大预防”战略要求公共卫生政策向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等基础性工作倾斜,在医务人员中培养大量扎根于基层、社区的医生、护士、营养师、健康教育师和健身专家,帮助普通百姓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科学的疾病预防理念。为此,公立医院要进一步科学配置、整合和优化医疗资源,扩大和拓展医疗服务的领域,从传统的诊疗治病向家庭保健、社区护理、健康顾问、健身指导等新兴领域延伸,通过增加医疗技术服务的内容,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在政府投入之外不断拓宽“养医”的渠道。

能否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科学完备的长效“养医机制”,将是检验公立医院改革成败乃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败的一个关键指标。

【责任编辑:风逝 TEL:(010)68476606】

标签:养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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