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1-19 10:46
- 作者:佚名
- 来源:e医疗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五项重点改革任务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而新农合在几项医疗保障制度中,覆盖面最广,参加人口最多,只有把新农合制度巩固发展好了,才能为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医改意见还明确提出要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这一目标的实现关键也在农村,只有农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任务落实,使广大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才能有力地推进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
县医院要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于德志副司长在接受《健康报》采访时指出,按照2004年~2008年实施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每个县医院中央平均安排投资不足200万元,而此次每个县医院中央支持额度平均高达1800万元,充分体现了中央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决心。
县医院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县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于德志解释说,新农合的全面开展,释放了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近年来,县医院业务量平均每年递增20%左右,原有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已不能满足需求。经过多方面综合考虑,将县医院建设定位在二级甲等医院的水平。此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通过加大投入,将大幅度改善县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应急救治能力(重症监护、手术、急诊)和辅助设施(污水垃圾处理、配电)建设。
《县医院建设指导意见》指出,县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龙头,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卫生支农工作,可以承担一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
6月9日,卫生部发布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原则、建设规模、建筑要求和设备配置标准等作出规定。
今年卫生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全面启动了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工作。该规划总体目标是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到2011年,使全国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和若干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其中县医院原则上要达到“二甲”医院水平。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要基本建成能满足广大居民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总投资需求约1,000亿元(包括设备配置),其中中央补助481亿元。支持建设全国约2,000所县医院、5,000所中心卫生院和2,40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指导各地做好建设和设备配置工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机构的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这些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基本设备配置标准。
人才培养是大问题
农村卫生工作是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维护广大农民身体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乡村医生是一支重要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队伍,随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居民对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农村医疗质量的好坏,影响着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其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专家认为,我国卫生人才培养目前面临3个突出问题: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基层卫生人才素质不高。城市以大学学历为主,农村还以中专学历为主,乡镇卫生院无卫生专业学历人员占比高达18.5%。二是卫生人员总体水平不高,高层次人员缺乏。三是住院医师的培训缺乏制度保障。
如何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也是大家关切的现实问题。为实现国务院和卫生部《2001-2010年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的要求,各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努力探索和尝试农村教育的新模式,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2009年,中央财政下达支持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培训医疗卫生人员12万人次和46万人次的任务。
人才问题是制约农村医疗服务水平的主要障碍之一。对于农村医疗机构而言,医护人员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X光机为例,据统计2008年全国农村医疗机构共投放了1000台以上的X线机,然而,大多数X线机处于闲置状态,这也就意味着好的设备并不能够给农村老百姓提供正确的诊断,设备快速投放和放射科人才短缺已成为农村医疗机构面临的紧迫问题。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共同研究制定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建设规划,将于明年年初实施。
累计16.5亿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
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认为:“新农合”工作试点以来,全国累计有16.5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2009年参加新农合的人口数达到8.3亿。新农合制度框架已形成,运行机制日趋完善。
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以来,筹资金额由30元提高至100元。截至今年3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1331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总额的71.5%;全国累计有16.5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其中,住院补偿1.2亿人次,门诊补偿13.1亿人次,对1.8亿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参合农民人均住院补偿金额从试点初期的690元提高到1180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从25%提高到41%,有效减轻了农民就医经济负担。
陈竺部长表示,按照医改意见,从2010年开始,用1年到2年的时间将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地方财政补助标准和农民个人缴费也相应提高到60元和30元,其中贫困农民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按规定给予资助。
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是在农村地区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切入点,对于改善卫生服务公平性和转变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卫生部发布“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工作目标是各省市要按照《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2009版)》的内容要求,到2009 年底,建立健康档案的农业人口数不低于本省农业人口数的5%,到2011年建档率不低于30%。优先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覆盖到全人群。
“方案”提出基本原则包括: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各省(区、市)选择工作基础较好且尚未开展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工作的地区先行试点,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坚持质量至上,不强调单一的数量要求,不搞形式主义,不一哄而起;由易到难,逐步完善。试点地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农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疾病谱等方面的特点,可先选择《2009版规范》中的部分适宜模块建立健康档案,不强调一步到位,在此基础上不断补充完善,逐步形成符合《2009版规范》要求、内容完整的健康档案;规范管理,务求实效。规范健康档案的管理和有效利用,实现对农民健康的动态和连续管理,发挥健康档案在对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世界银行的“中国农村卫生改革”研究报告
7月,世界银行完成了历时6年的“中国农村卫生改革”研究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农村卫生在向现代、公平、职能完善的领域全速靠近;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增加公共卫生领域的政府投入等,是中国在农村卫生领域改革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为了解决当前中国农村卫生体制面临的问题,报告提出了如下建议:农村卫生保险已经具有扎实的基础,下一步需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覆盖范围更广、补偿水平更高的保护制度。而服务提供和公共卫生方面的基础略显薄弱,在接下来的改革中,政府需要重新调整“软件”而不是简单更换“硬件”,设计实施适当的激励制度,鼓励供方以中国居民能够承受的价格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方面的挑战并非增加投入,而是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机制,使现有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
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
11月26日卫生部召开的西部大开发10周年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卫生部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2001 年~2009年10月底,中央财政对西部12个省(区、市)共投入卫生专项经费786.2亿元,其中用于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约246.5亿元。
2009年以来,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是到2011年,使全国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和若干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县医院原则上要达到二甲医院水平。截至目前,已经安排中央专项投资200亿元,支持5689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其中安排西部地区89.7亿元,支持2137个机构建设,分别占总投资和项目个数的44.9%、 37.6%。
西部地区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2009年9月,西部地区所有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均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为2.6亿,参合率达 93%。2008年,西部地区新农合筹资27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7.8亿元,占筹资总额的39.6%,人均筹资达到87.6元。 2008年,西部地区新农合基金支出176.8亿元,基金使用率为80.4%,受益人次为1.9亿,比2007年增加了0.5亿人次。实际住院补偿比例达到4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4年~2008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新农合补助资金逐年增加,补助资金总额为164.4亿元,占全国新农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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